Monday, April 6, 2009

電盈私有化

電盈私有化


date:2009-4-7

高等法院通過電訊盈科#8私有化,法庭作出裁判:電訊盈科 (00008)私有化聆訊作出判決,高等法院宣判批准電盈私有化。法官關淑馨在判辭中指出,認為在私有化過程中,小股東並沒有在被大股東強迫下,做出違反自已最佳 ...。提出私有化電盈的盈拓副主席袁天凡,被證監會調查,而袁天凡的舊部、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裁林孝華,承認於今年1月買了50萬股電盈股票,送給下屬作花紅。調查又揭發5家證券行鼓勵員工買電盈股票。

法官認為:電盈種票理據不成立,即是電盈可進行私有化。

證監認為:正考慮上訴。

電盈私有化出現幾個現象:第一;李澤楷信用破產是負資產級別,吾知佢下一次有無機會把新公司上市集資?如果有,筆者相信筆者和小散戶,應不再落答。第二;聽完法官的說話,筆者在想,究竟是香港的証券法例對小股東的保障不足,還是在法官的角度,雙眼真係真係真係睇吾到電盈種票的因素?法官究竟用邊一隻眼睇?

當然李澤楷之前在報紙上,發表聲明佢本人無種票,電盈種票吾關佢事,佢無做過亦吾知,他本人對富貴與聲望同樣重視,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。筆者請問各位;這級數的老細,有D嘢要做,需吾需要自己出手做呢?等於突然間,老細要在郊外要“柯屎”,使吾使要自己用剷,剷泥“隆”。當初“電訊盈科”蛇吞象“香港電訊”,袁天凡沽出股電盈股票/認股權,市值獲利超過一億,可以在山頂買樓住。拿剷者多的是,“袁天凡”和“林孝華”應出了不少力。

李澤楷應該是本港金融史上傑出財投師(當然他有很多“剷手”),單單大 deal,由無到有,一個天時地利;用財投技把“香港電訊”玩弄到手,又用一個動聽故事,把數碼港在不需投標,零地價再弄到手,又以曲線(資產轉移)私有化 Sunday 電訊,出售CSL...。何解一個咁有錢的人,十世用吾完的財富,還要用盡心力,把小股東手上的資產具為己有。

電盈由$6.x,跌到$5.x,$4.x,$3.x,打橫行,上次賣盆不成功,今次多了班富豪助慶。

電盈私有化還有一班乘順風車的富豪,推渡助瀾,加上私有化種票,做場大龍鳳。私有化成功,小股東賺一角幾亳,那至班大劉之流富豪,賺一億幾千萬或者幾百萬。大股東不廢分亳,可私有查間電盈,請問法官大人:「這樣是否有很足夠的原因/動機種票?」。而五合一之前用十幾二十元買入(即等於現價百幾元)一股的小股東,還望電盈有朝一日股價可返家鄉?筆者多年所見李澤楷是做大 deal,只要合價錢就賣,佢從來是無想過好好做好一間公司。

高等法院宣判批准電盈私有化,就等於你有錢,你識得玩這個 Game,你就可以合法地去搶小股東的財產,用法例把搶劫合理化。中信泰富又是一個好例子了。

各位有D股票真係故事幾動聽或價錢幾平,都不應該買入。有D股票幾不想沽都不值得留戀。

筆者寫文章時無持電盈股票,之前持有過。